一是建立健全评审管控制度。将评审关口前移,实行先评审后采购、先评审后拨款,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建立了内控稽核机制、超预算预警机制、审价单位责任追究机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投资评审运行机制,进一步细化了评审稽核措施,保证评审行为不违规、操作过程不走样。
  二是实行评审联动制约管理。建立了评审事项核准交办联动机制和评审项目动态信息数据库,对财政支出审核事项实行全局纵向层级把关、科室之间横向分权管理,充分调动业务力量监督预算执行,形成了评审联动效应,进一步扩大了评审监督资金运行的范围,健全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保障体制。加强对中介机构日常审价业务的考核及监督管理,实行评审责任追究,*5限度控制评审风险。
  三是规范评审稽核流程、标准。统一评审技术口径,推行影像资料、单线图例等技术签证法,不断增强评审的可追溯性。在三级复核的基础上,建立了评审项目互审、预结算分离审核、评审业务会审等多层次、全方位的评审稽核流程。2014年以来,已完成评审项目30余个,评审总额7.9亿元,核减投资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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