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六举措”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一是合理控制比例范围。根据新农村建设目标规划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立年度建设计划;同时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控制财政奖补覆盖面,适当提高奖补比例。
  二是提高财政奖补标准。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适当增加县级配套资金,做好县级配套资金预算,落实奖补项目,规定每个项目村的奖补资金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鼓励依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平台,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分别管理、各记其功”的原则,引导和推动各项涉农资金有效整合,放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政策效果。
  三是加快奖补资金拨付进度。根据预算执行的要求,督促各县市区不断探索和完善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奖补资金支出进度,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拨付一个”的原则,及时将奖补资金拨付到项目。
  四是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专管员制度,在乡镇财政所设立专管员,负责一事一议项目的立项、建设、验收等工作;规范会计处理,科学设置会计科目,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会计处理;加强财政奖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健全财政奖补项目库,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实行动态、实时监管。
  五是组织一事一议专项检查。2013年5-6月,该市农村综改办联合市财政监督局对各县市区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2009-2012年的一事一议市级示范点的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资金监管,完善账务处理,确保一事一议奖补政策透明、阳光运行、资金安全、群众满意。
  六是扩大集中连村试点范围。2013年该市着力完善基础设施,整合公共资源,积极扩大集中连村试点,娄星区、涟源市、新化县均被列入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集中连村试点县市,共获上级扶持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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