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资金支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在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技术、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品牌建设、市场营销服务和成员培训等。同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贷款担保、内部资金互助合作等业务,切实解决合作社成员生产发展资金问题。
  二是加强项目扶持力度。财政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上级有关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选择上报带动力强、经济效益明显的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积极支持农业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了合作社产业链条,增加了社员收入,促进了产业发展。
  三是加强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为全县农业合作社搭建公共服务平台,重点以技术指导和项目建设为主要服务内容,在基地建设、科技引进、技术指导、物资供应、产品销售等方面提供系列化服务。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中的问题,认真落实政府各项扶持政策,全力为合作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支撑。
  四是加强典型带动作用。为促进合作社稳健均衡快速发展,财政部门选择发展好、带动作用强、经济效益明显的合作社作为行业典型,加大扶持力度,依靠典型激励作用,提高行业发展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