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对象范围。此次税收清理的范围是2013年8月1日营改增以来由地税部门转入国税部门的试点纳税人,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以及电信服务业。二是明确清理重点。对纳入国税管辖的试点纳税人从文化建设事业费等税费是否征管到位、是否按期停止使用地税部门发票改用国税部门发售的发票、是否存在以原多缴地税部门税款抵减应缴国税部门税款问题、从事出租车经营业务的出租车公司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等几个方面开展重点清查,达到澄清税源底子、抓好税收收入、完善税收征管的目的。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国税、地税部门加强征管信息交流沟通,政法机关加强加强对清理工作的保驾护航,工商、商务、工信、交通等部门加强配合协调,形成共同合力。对于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工作推不动、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即严格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