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倡导采购本地产品。将本地合格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企业优先使用本地产品,积极为本地企业争取各类支持和搭建各种平台。
二、畅通企业融资渠道。组建国有控股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同时,支持企业以专利质押、商标质押、股权质押、融资租赁等方式,促进存量资产转化为发展资金。
三、开展政银企洽谈对接。对年度中小企业贷款增速在20%的市级金融机构,除按市政府对金融机构信贷目标考核办法奖励外,按新增中小企业贷款情况进行奖励;对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当年内新增流动资金银行贷款的,按贷款额一定比例给予贴息;对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担保融资的,按当年日均贷款担保责任额一定比例予以担保风险补偿。
四、支持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夯实中小企业融资、创业、培训、人才引进和管理、信息等专业化服务平台,对获得国家、省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称号的服务平台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