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宣传。印制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手册分发到户,让农民充分了解保险工作意义、保险方式、业务流程、政策措施等,增强广大群众的保险意识。加大村社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增强政策水平和服务意识。充分运用村、社干部会议、电视、专栏、墙标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政策家喻户晓,流程规范清晰,增强农业保险自觉性、积极性。
  二是明确职责。由财政部门做好农业保险统筹指导,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安排保费补贴资金预算、拨付、监督、管理;县财经办、农办负责农业保险的协调服务工作,加强对农业保险运作过程的监督检查,协调好承保机构与政府关系;农、林、牧、气象等部门应加强灾情疫情防控,为承保机构提供灾情疫情等相关信息,协助做好防灾防损和灾后查勘鉴定工作,积极引导农户参加保险。
  三是优质服务。坚持农民自愿参保,自愿缴费,切实做到承保到户,保险单证到户。坚持查勘快速,承保机构加强业务培训与指导,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在接到报案后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确认。严格理赔资金管理。保险公司在查勘定损后,对符合理赔范围的,及时足额将理赔资金通过“转账直赔到户”的方式理赔到户。
  四是强化督查。加强对理赔后续工作的跟踪管理,确保受灾农户得到保险理赔。加强查勘、理赔等环节督促检查,确保规范,切实维护投保农户利益。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理赔款。严格落实承保理赔公示和回访制度。对承保和定损理赔情况严格按要求公示到村,并拍照存档。同时定期抽取一定比例的农户进行回访,确保农户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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