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城市的评定已经尽然有序的开始。截至今年6月,娄底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已进入国家综合评审阶段。娄底市筹集安排专项资金1.85亿元,支持进一步巩固创“国卫”成果,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服务城乡居民。为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该市财政对20个专项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施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运行监控。
一是绩效目标申报突出“三严”。严格界定目标内容。将绩效目标申报内容确定为包括测算专项资金支出的预期产出、预期效果、服务对象或受益人满意程度、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等指标;绩效目标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益紧密关联,实行定量表达,以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体现。严明申报流程。项目实施单位将预期目标申报资料填报市财政局后,市财政绩效管理部门会同局内相关科室会审后批复至单位。严格规范申报材料。为强化目标确认的科学性,项目实施单位在申报时,须完整提供申报报告、申报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立项依据等材料。
二是绩效运行监控突出“三化”。监控内容“精细化”。绩效运行监控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准备情况、实施计划实际进展情况、为实现预期目标制定的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外部环境、条件变化及影响情况、项目合同执行情况、项目执行取得的产出情况、项目执行体现的绩效情况、项目是否存在损失或浪费情况、项目是否停止或停滞、项目未来产出预计、未来效益预计及远期预测等情况。项目执行单位自行监控“动态化”。项目执行单位在实施项目时,着力健全项目执行管理制度,完善项目支出责任制度,定期填报《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表》,执行绩效与目标发生偏离时,单位及时与市财政局沟通,并联合采取切实措施予以纠正。财政部门重点跟踪监控“常态化”。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国库管理等情况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跟踪管理,通过听取情况反映、实地核查、采取绩效运行信息采集等方式不定期进行跟踪抽查;完善纠偏机制,查找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