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短期获利而持有的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账务处理需分“取得、持有、处置”三阶段操作,涉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科目。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入账金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取得时的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取得时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取得时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等【支付的价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定义与特征:短期获利为核心目标
  交易性金融资产需满足以下条件:
  ​​持有目的为短期交易​​:企业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债券等,目标是通过买卖差价快速获利,持有期限通常不超过一年。例如,某公司用闲置资金购入10万股A公司股票,计划3个月内高价抛售,即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可可靠计量​​:该类资产需在活跃市场中有公开报价,如沪深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确保其价值变动能实时反映。
  ​​不计提减值准备​​:由于公允价值波动已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无需额外计提减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