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计折旧额的计算非凭空而来,而是基于固定资产的三个关键要素,这些要素缺一不可,且需合理估计。
固定资产原值:指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和安装费等。例如,某制造企业购入一台设备,发票价格100,000元,运费2,000元,安装费3,000元,则原值为105,000元。原值是折旧计算的起点,在初级会计考试中常以选择题形式考察其构成。
预计净残值:指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所得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值。例如,上述设备预计使用10年后能卖5,000元,但需支付清理费500元,则预计净残值为4,500元。《小企业会计准则》强调,企业需根据资产性质合理预估此值,且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已计提减值准备:如果资产价值因损坏或市价下跌发生减值,已计提的减值金额需从原值中扣除。例如,设备使用3年后因技术淘汰,计提减值准备10,000元。此时,应计折旧额需减去该减值部分。未发生减值时,此项为0。
这三个要素共同决定应计折旧额,确保折旧分摊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初级会计考生需注意:要素估算错误会导致折旧额偏差,影响利润表真实性。
应计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与折旧方法应用
应计折旧额的计算公式虽简单,但需结合不同折旧方法具体应用。企业可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方法不同,折旧额分配方式各异。
基本公式统一:应计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已计提减值准备。例如,一台设备原值120,000元,预计净残值10,000元,无减值准备,应计折旧额为110,000元。此公式是初级会计考试计算题的基础,考生需熟练套用。
不同方法下的计算差异:
年限平均法(直线法):将应计折旧额均摊至使用寿命内。公式:年折旧额=应计折旧额÷预计使用年限。例如,设备应计折旧额110,000元,寿命10年,则年折旧额11,000元。此法简单稳定,适合价值均衡消耗的资产。
工作量法:按实际工作量分摊。公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应计折旧额÷预计总工作量;月折旧额=当月工作量×单位折旧额。例如,运输卡车应计折旧额90,000元,预计总里程100,000公里,若当月行驶2,000公里,则月折旧额1,800元。此法贴合使用强度高的资产。
加速折旧法(如双倍余额递减法):早期多提折旧。公式: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额=期初账面净值×年折旧率(最后两年改用直线法)。例如,设备原值100,000元,无残值,寿命5年,首年折旧额40,000元(100,000×40%)。此法匹配技术更新快的资产,但需注意账面净值不低于净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