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理:基于会计的谨慎性原则,认为资产在使用初期效能更高、损耗更大,因此折旧额应逐年递减。其折旧率的分母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之和(如使用5年,分母=1+2+3+4+5=15),分子为剩余使用年数(如第1年分子为5)。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案例解析:
某企业购入检测仪器,原值50万元,预计净残值5万元,使用年限5年。
年数总和=1+2+3+4+5=15
第1年折旧额=(50-5)×(5/15)=15万元
第2年折旧额=(50-5)×(4/15)=12万元
以此类推,5年累计折旧45万元,等于可折旧总额。
年数总和法的适用场景与实际案例
适用对象:
技术进步快的资产:如电子产品、精密仪器,因更新换代快需加速折旧;
高损耗环境资产:如化工设备(强腐蚀)、重型机械(强震动)。
行业案例:
某新能源汽车厂购入价值120万元的电池生产线,预计残值20万元,使用年限3年(技术迭代快)。
年数总和=1+2+3=6
第1年折旧=(120-20)×(3/6)=50万元(占年折旧总额的50%)
此举匹配了生产线初期高效产出的经济实质,避免后期技术淘汰导致账面虚高。
对比其他方法:
直线法:年均折旧额相同,忽略效能递减;
年数总和法:前重后轻,更贴合资产实际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