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总和法)是一种加速折旧法,其核心逻辑是: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在早期更快,因此折旧额逐年递减。这与直线法(平均年限法)的均摊模式不同,更符合资产实际使用规律——例如新设备生产效率高,应分摊更多折旧成本。
原理:折旧需反映资产经济利益的消耗模式。年数总和法以“尚可使用年限”为权重,赋予早期更高折旧率,后期逐步降低,避免直线法“前后期成本不匹配”的缺陷。
适用场景:适用于技术进步快或高损耗资产(如电子设备、生产线),常见于制造业企业。
例子说明:某物流公司购入叉车,原值120,000元,预计使用5年,残值20,000元。若用直线法,年折旧额固定为20,000元;但叉车前两年使用强度大、损耗快,年数总和法则让前两年折旧更高(后文计算),更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变化。
年数总和法计算公式详解?
公式分三步计算:
计算年数总和:
公式:年数总和=n×(n+1)÷2
n为预计使用年限。例如5年资产,年数总和=5×6÷2=15。
折旧基础需合理估计年限与残值。
确定年折旧率:
公式: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年数总和
尚可使用年限:从当前年起剩余年限。例如第1年尚可使用5年,第2年剩4年。
注意:折旧率逐年递减,但总和为100%(如5/15+4/15+...+1/15=1)。
计算年折旧额:
公式:年折旧额=(原值-净残值)×年折旧率
净残值需预先合理估计,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用于月度分录(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贷:累计折旧)。
关键提示:初级会计考试中,易错点包括忽略残值或算错年数总和。建议考生通过真题练习强化记忆。
年数总和法应用实例?
以下案例基于真实企业场景:
背景:出版社购入印刷机,原值80,000元,预计使用4年,残值8,000元。
步骤:
年数总和=4×5÷2=10。
各年折旧额计算:
第1年:(80,000-8,000)×(4/10)=28,800元
第2年:(80,000-8,000)×(3/10)=21,600元
第3年:(80,000-8,000)×(2/10)=14,400元
第4年:(80,000-8,000)×(1/10)=7,200元
累计折旧:4年总和72,000元(原值减残值),验证无误差。
对比优势:若用直线法,年折旧额均为18,000元。但印刷机前两年产量占总量70%,年数总和法匹配了“高效期高成本”原则,更符合配比要求。非会计读者可类比“汽车贬值”:新车首年贬值最快,后期趋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