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其核算范围包括以下六类有形资产:
存货是什么?  ​​原材料​​:如服装厂的布料、食品厂的面粉;
  ​​在产品​​:如汽车制造线上未组装完成的半成品;
  ​​半成品​​:如电子厂已加工但需组装的电脑主板;
  ​​产成品​​:如包装完毕准备销售的智能手机;
  ​​商品​​:如超市货架上的日用品;
  ​​周转材料​​:如包装纸箱、车间工具(低值易耗品)。
  ​​特别说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待售商品房、购置土地等也属于存货,因其持有目的是出售而非自用。
  存货的确认条件与分类逻辑
  1.​​确认条件​​
  存货需同时满足以下两点才能入账: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如企业订购的原材料已签订销售合同,且客户支付能力可靠;
  ​​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如进口高档化妆品已取得完整发票并支付关税。
  2.​​分类逻辑​​
  ​​按经济内容分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等(如建筑企业的钢模板);
  ​​按存放地点分类​​:库存存货(已验收入库)、在途存货(运输中未验收)、加工中存货(委托外单位加工);
  ​​按取得方式分类​​:外购存货(如采购的办公用品)、自制存货(如服装厂自产成衣)、投资者投入存货(如股东注资的原材料)。
  存货的初始计量与成本构成
  1.​​外购存货成本​​
  ​​采购成本​​:包括买价(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口关税(如进口化妆品缴纳的消费税)、运输费(如大型设备运费5000元)、合理损耗(如水果运输中的自然损耗)。
  ​​例外​​:非正常损耗(如运输事故导致的材料损毁)需计入营业外支出。
  2.​​加工存货成本​​
  ​​直接人工​​:如生产线工人的工资;
  ​​制造费用​​:如车间水电费、设备折旧(需按产量分摊至产品成本)。
  3.​​其他取得方式​​
  ​​委托加工存货​​:成本包含加工费及往返运费(如委托外厂加工的定制包装盒);
  ​​投资者投入存货​​:按合同约定价值入账(若约定不公允则按市场价调整)。
  存货的计价方法与实务影响
  1.​​核心计价方法(考纲重点)​​
  ​​个别计价法​​:按具体批次成本核算,适用于珠宝等贵重物品;
  ​​先进先出法​​:假设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物价上涨时可能虚增利润(如2024年某企业因钢材涨价导致利润虚增15%);
  ​​加权平均法​​:简化核算但缺乏及时性,如某食品厂月度成本波动大时适用。
  2.​​计价方法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利润操纵风险​​:后进先出法(已取消)曾因低估利润被滥用;
  ​​税务合规性​​:移动加权平均法需频繁调整成本,可能引发税务稽查。
  存货期末计量与减值处理
  1.​​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
  ​​可变现净值计算​​:直接出售存货的售价扣除销售费用(如库存服装因过季需降价30%处理);
  ​​存货跌价准备​​: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如某电子产品因技术更新计提50%跌价准备)。
  2.​​跌价准备转回与结转​​
  ​​转回条件​​:价格回升且影响因素消失(如原材料市场回暖);
  ​​结转规则​​:已销售存货对应的跌价准备需同步转出(如某企业销售滞销商品时结转10万元跌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