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的使用范围是指企业根据国家规定,在特定场景下可以直接使用现金进行支付的合法情形。这些规定既保障了企业日常经营的灵活性,又避免了现金滥用带来的财务风险。
库存现金的使用范围  ​一、工资与津贴: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
  具体范围:
  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奖金;
  特殊岗位津贴(如高温补贴、井下作业补贴);
  临时性补助(如疫情期间发放的防疫岗位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覆盖灵活用工场景
  具体范围:
  临时工、兼职人员的劳动报酬;
  个人提供的设计、咨询、维修等服务费用;
  非企业员工的一次性劳务费用(如专家讲座费)。
  ​三、奖金与福利:激励与关怀的合法渠道
  具体范围:
  国家规定的科技、文化、体育竞赛奖金(如省级创新大赛奖金);
  节日福利(如春节购物卡、中秋月饼);
  员工医疗补助、困难补助等。
  ​四、农副产品收购:支持乡村振兴的特殊场景
  具体范围:
  向农户收购茶叶、水果、中药材等农产品;
  农村手工艺品、废旧物资回收款项。
  ​五、差旅费:保障外出工作的灵活性
  具体范围:
  出差交通费、住宿费预付;
  偏远地区无法刷卡时的应急支出。
  ​六、小额零星支出:日常运营的“毛细血管”​
  具体范围:
  单笔1000元以下的办公用品采购;
  维修费(如打印机加墨)、快递费;
  临时采购零星材料(如五金店购买螺丝钉)。
  ​七、其他特殊场景:政策明确的例外情形
  具体范围:
  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紧急用款;
  偏远山区无银行网点时的必要支出;
  中国人民银行特别批准的现金使用需求。
  ​八、禁止使用现金的“高压线”​
  ​大额采购:
  单笔超过1000元的设备购置(如电脑批量采购)必须转账。
  ​专项控制商品:
  购买黄金、奢侈品等需通过银行监管账户支付。
  ​企业间往来:
  供应商货款、服务费不得以现金结算(建筑公司向水泥厂支付10万元货款必须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