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报废一项原值120万元的软件系统,累计摊销68万元,已提减值准备12万元。
账面价值=120万-68万-12万=40万元→全部计入损失。
冲销资产记录:消除原值、累计摊销和减值准备;
确认损失: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400,000
累计摊销680,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20,000
贷:无形资产1,200,000

累计摊销和减值准备是资产价值的“抵减项”,需全额冲销;
原值120万元清零,账面价值40万元转为损失。
核心要点:
前提条件:资产已无法产生任何经济利益(如技术过时、法律保护到期、市场需求消失)。
行为本质:将资产账面价值从资产负债表移除,损失计入当期利润表,反映真实经营结果。
什么情况下需要报废无形资产?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出现以下情形时需报废:
技术淘汰:某项专利已被新技术替代,既无法使用,也无人愿意购买(例如传统胶卷技术被数码技术取代)。
法律失效:资产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且无商业价值(如某药品专利到期后,仿制药大量上市导致原专利失效)。
市场消亡:品牌因负面事件彻底失去消费者信任(如某食品品牌因安全问题被市场抛弃)。
其他证据:有充分证据表明资产失去价值(如软件系统崩溃无法修复,且无转让可能)。
实务注意事项
与出售的区别:
报废:资产无转让价值,损失全额确认;
出售:资产能卖钱,需计算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税务影响:
报废损失需符合税法认定条件(如提供技术淘汰证明),否则可能无法税前抵扣。
定期评估:
每年至少一次检查无形资产状态,避免拖延报废导致资产虚高、利润失真。
披露要求:
财务报表附注需说明报废原因、金额及影响,确保信息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