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等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如果以计划成本核算,在发出加工物资时,同时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应视同材料购入。
(2)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3)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
①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
②完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③销售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
①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②完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
借:原材料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③最终产品销售时,按总的应交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贷方: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最后,补交“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贷差额即可: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通俗解读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就像企业将“半成品材料”交给专业“代工厂”加工,最终变成可直接销售或使用的成品。企业提供原材料和设计,受托方负责加工并收取加工费,成品所有权仍归企业所有。这种模式常见于制造业、服装业、食品加工等行业,帮助企业专注于核心业务(如研发、销售),而将生产环节外包给专业团队。
举个生活化例子:
假设你经营一家服装品牌:
你采购了一批布料(价值50万元),但缺乏缝纫设备和工人,于是找到一家制衣厂合作。
你将布料交给制衣厂,要求其按照设计图生产1万件T恤,并支付加工费10万元。
制衣厂完成加工后,将T恤送回给你,你验收后贴上自有品牌标签销售。
整个过程中,布料和T恤的所有权始终属于你,制衣厂只赚取加工费。这就是典型的委托加工物资模式。
委托加工物资的“核心要素”
原料归属权明确:委托方必须提供主要材料(如布料、金属原料),若受托方自行采购原料,则属于“销售行为”而非委托加工。
加工费为主成本:受托方仅收取加工费及代垫辅助材料费(如服装厂的纽扣、线材)。
税费处理特殊:
增值税:受托方收取加工费时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委托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消费税:若加工的是应税消费品(如高档化妆品),受托方需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根据成品用途决定是否将消费税计入成本(直接销售时计入,继续加工时可抵扣)。
案例(化妆品公司):
某公司委托工厂加工一批香水,提供香精原料价值100万元,支付加工费20万元。
香水属于应税消费品,工厂代收消费税30万元。
若香水直接销售:消费税30万元计入委托加工成本,总成本=100万+20万+30万=150万元。
若香水用于生产更高端产品:消费税30万元可抵扣,总成本=100万+20万=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