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商品,通俗来说就是企业“已经发货但还没收到钱”的存货清单,相当于企业的“在途待收款商品”。
发出商品是什么  ​商品已发出:实物已交付客户或物流方;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比如未收到货款、客户尚未验收或存在退货权等。
  关键点:
  ​所有权未转移:商品仍属于企业资产(计入存货),但控制权可能已转移给客户。
  ​会计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属于资产类科目。
  通俗例子:
  奶茶店小张向客户销售一台价值5万元的定制奶茶机,约定“货到验收后3个月付款”。奶茶机已发出但客户尚未验收付款,此时5万元的奶茶机成本计入“发出商品”,而非“销售收入”。
  发出商品包含哪些内容?
  发出商品主要包括以下4类: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商品已交付,但货款分期收回。
  举例:汽车厂商销售一辆30万元的车,约定分12期收款,交车时车辆成本转入“发出商品”,每期收到货款再确认收入。
  ​托收承付结算商品
  采用银行托收方式销售,货款尚未到账。
  举例:服装厂通过银行托收向海外客户发货100万元,银行未完成收款前,商品计入“发出商品”。
  ​委托代销商品
  商品交给代销方,但代销方未完成销售。
  举例:食品企业委托超市代销零食,超市未售出的零食仍属于企业的“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
  ​附条件销售商品
  需安装调试、验收或存在退货权的商品。
  举例:电梯公司发货后需完成安装才能确认收入,安装期间电梯成本计入“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的会计处理(附案例)
  (一)​核心会计分录
  ​商品发出时​(未确认收入):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案例:科技公司向客户发送一批服务器(成本80万元),合同约定验收后付款。
  ​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商品退回时: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二)​特殊情形案例
  案例1:含退货权的销售
  背景:A公司销售新产品,允许客户90天内无理由退货,商品成本80万元,售价100万元。
  处理:
  发出时:
  借:发出商品80万
    贷:库存商品80万
  退货期满无退货:确认收入100万,结转成本80万。
  案例2:需安装的商品
  背景:甲公司销售电梯(成本210万元),合同约定安装完成客户才签收。
  处理:
  发货时:
  借:发出商品210万
    贷:库存商品210万
  安装完成后: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发出商品的管理要点
  ​准确判断收入确认时点
  根据新收入准则,以“控制权转移”而非“风险报酬转移”为判断标准。
  案例:客户签收快递≠控制权转移,需结合合同条款(如验货权)判断。
  ​动态跟踪物流与验收
  建立订单跟踪系统,实时监控商品物流状态和客户验收进度。
  ​防范退货与坏账风险
  对退货率高的商品(如服装),计提“预计负债”;对长期未收回的发出商品评估减值。
  ​区分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
  若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核算,需调整“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