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我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根据省、市局关于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工作要求,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相关要求,曲阜市地税局明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核查工作范围。
一是汇算清缴年度申报及“四级审核”工作: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率及“四级审核”中的一、二、三级审核情况,通过查看有关资料,检查是否制定“四级审核”的程序、标准、内容;查看进行一级、二级审核的户数占已进行年度申报户数的比例是否符合要求,并通过查验纳税人年度申报表核查审核质量。
二是税收优惠审批备案工作:注重税收优惠事项审批备案资料的完整性、政策执行的符合性、优惠程序的合法性,突出对纳税人直接备案的优惠项目的核查,突出对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等优惠政策的检查,突出对减免税额较大的税收优惠事项的核查。
三是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质量,主要核查纳税人提供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通过与纳税人财务状况进行对照,核查鉴证报告质量。对鉴证报告质量的审核纳入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并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罚,鉴证报告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严重虚假行为的提交注税管理中心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是重点事项后续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不征税收入、弥补亏损等跨年度事项;资产损失、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对企业所得税影响重大的事项;重大的关联交易事项;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管理以及其他企业所得部后续管理事项的跟踪管理情况和动态监控情况。
作者单位:曲阜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