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近期曲阜市地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相关规定,采取三项措施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加强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的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要求,加强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的组织领导。以政策法规科总牵头,各职能科室密切配合,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规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共同做好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政策落实和后续管理等工作,确保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到位。
二、强化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培训
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将省局印制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全部发放到小微企业,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扩大减半征收范围的有关规定宣传到相关企业,特别是对实行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各类事项要进行重点宣传。通过举办视频培训,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等方式,对小型微利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辅导和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使其全面了解国家扶持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三、积极建立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保障制度
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特别是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不采取变通的方法在落实时打折扣。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税收执法督查的一项重点内容,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及时纠正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偏差。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全系统年度绩效考核,为发挥政策效应、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单位:曲阜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