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娄底市不断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续运营管理。按物价部门批复,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最低收入家庭1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1.5元/月/平方米(人均保障面积14平方米)和2.5元/月/平方米(超出人均保障面积标准),物业管理费为0.53元/月/平方米,其中租户自缴0.30元/月/平方米,政府相关部门代缴0.23元/月/平方米。已入住的4个小区除完成绿化、硬化、亮化工作以外,还建设了适量的电动车充电棚、自行车停车棚,施划了小车停车位。罗家、大屋廉租住房小区已建成网络监控系统,城西廉租住房小区、罗家廉租住房小区网络监控系统正在规划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