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日照市开展预算公开工作的*9年。截止5月30日,日照市2014年市级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在市财政局及151家市级预算单位门户网站实施公开,占市级预算单位的74.2%。2014年日照市市级政府财政预算支出为41.66亿元(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重点保障教育发展、医疗卫生、社保就业、生态环保等民生支出需要。市级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3亿元,与2013年相比,下降了12.6%。
  推行预算公开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运行和建设廉洁政府、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预算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部门坚持做到了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预算公开制度建设。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立足全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日照市地方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全面完整,区别处理;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政策统一,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做到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公开工作的开展建立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预算公开工作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动员,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沟通协调进行周密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了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对公开后的社会反映进行科学预判,做好应对预案,为做好预算公开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是强化公开数据的审核。实事求是、准确合理是预算公开数据的核心基础,特别是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必须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为此,市财政局对公务招待费等三公经费进行了充分的专题调研,在明确预算单位为公开主体的基础上,对各预算单位拟公开的三公经费等数额口径及政策依据等进行严格审核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提高了预算单位公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
  四是强化预算公开监督检查。为严肃预算公开工作纪律,市财政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按时、按规定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有关部门不折不扣地执行预算公开工作要求。将预算公开情况纳入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年度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政府报告,确保了预算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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