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更为规范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日照市近期起草了《日照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拟从举借、使用、偿还等各方面进一步规范,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目前已进入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
  一是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致力于形成较为完善的综合性政府债务管理、债务风险预警以及债务偿还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举债约束和借用还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财政统一管理,实现统计分析、登记备案、借贷审批和债务资金使用等全过程管理,避免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财政兜底。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核制度,防止盲目建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尽可能防范和减少投资风险的发生。积极引进民间投资、社会投资,逐步营造多方投资、风险利益共担的投资环境。
  二是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责任考核。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计划管理、限额控制的原则,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性债务负完全责任。市政府对全市政府性债务实行债务总规模控制和计划管理,提出市级年度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计划,统筹分配债务资源。将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情况纳入对区县的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范围,以及政府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引导各级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充分考虑举债需要与财力可能,正确处理眼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抑制举债建设冲动。督促区县、乡镇制定具体的债务偿还计划,落实奖惩措施,提高化解旧债的积极性,严防新增债务。
  三是积极化解政府性债务。千方百计增收节支,并统筹使用各部门历年滚存结余结转资金,增强财政偿债能力。对于必须由政府负担的债务,根据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逐步消化存量债务。指导督促各区县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落实偿债准备金的资金来源,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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