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出台了《日照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暂行办法》,安排100万元专项财政资金,以补贴券方式作为政府部门补助本市小微企业购买相关专业服务的有价支付凭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日照市借鉴武汉市的成功做法,从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00万元用于发放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专项用于补贴政府部门向小微企业购买的代理服务、融资服务、法律顾问服务、培训服务及电子商务服务。服务补贴券票面额度分1000元、500元二种券面。为扩大受益面,防止套取或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限定单个企业每年使用补贴券不超过两次、总额不超过1万元,每个代理服务项目可使用的服务补贴券金额不超过服务合同金额的50%。
  自2014年6月 1 日起开始接受日照市中小企业签约服务机构申请,由市财政和市民营经济发展部门联合认定后在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公示。签约服务机构资格每两年认定一次。签约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后,凭收取的服务补贴券、服务合同及企业支付合同款的收费凭证到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申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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