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公共交通。围绕解决中小学生上下学和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上下班问题,采取租赁车辆的方式,向市城郊公交公司购买公共交通服务。其中,医疗机构班车租赁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全年共计50多万元,已开通班车3辆。校车租赁费用采取个人负担一块,财政补贴一块的方式,区财政每年累计投入800多万元,已开通标准化校车37辆。
  二是住房保障。按照开发商代建、政府回购方式、低价出租方式,加快构建公租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区内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难题。具体由区管委与符合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公租房代建协议,约定公租房建设面积、位置、装修标准、竣工期限、回购价格等,建成验收合格后,由管委按照约定价格回购,租金标准按照市场价的80%确定,出租对象根据报名情况采取摇号方式确定。
  三是职业培训。为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企业职工劳动技能提升,以北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百信职业培训学校等4家职业培训机构为依托,每年安排财政资金220多万元,购买计算机、家政、面点等32个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全年可免费培训4400人。
  四是社会事务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管理服务力量,结合职能部门和社区管理业务增长情况,开发了区法院、检察院司法辅助等7类行政服务辅助性岗位和社区工作者等8 类公益服务岗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66人,由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企业编制管理。购买用工服务的费用由财政负担,按月拨付给劳务派遣机构,由其负责人员工资和福利发放,形成了权、责、利清晰的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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