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意见》,大力支持推动大学生自主创业。
  一是统筹拓宽筹资渠道。统筹运用好市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金的扩大支出,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一定资金设立威海市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各类大学生创业补贴发放、创业大赛等活动组织、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和奖励、创业项目奖励以及政府购买创业服务等。
  二是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自主创业大学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自2014年起,个人贷款*6额度提高至1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6额度提高至300万元。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原则上不再贴息。
  三是扩大创业补贴范围。自2014年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补贴申请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招用经认定的我市就业困难人员或特困家庭大学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参加市政府或市政府批准举办的各类展会并符合有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会展补贴;根据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和一次性经营场地租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失败而处于失业状态的大学生,按规定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四是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对经认定达到市级标准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符合建站要求的驻威高校大学生创业指导站,由市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给予一定补助。建设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建立校园+基地二位一体培训模式,实施创业知识+模拟实践+实际操作+跟踪扶持四级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集中进行免费培训,按照完成四级创业培训大学生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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