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致力夯实依法理财基础
  制度建设是财政部门实施依法理财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基础工程,只有坚持用制度和机制管人管事,才能实现财政机关的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江永县财政局历来重视制度建设,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以法规股为主力,密切关注国家及上级财政部门出台的有关财政法规,紧跟国家及上级财政部门建章立制的步伐,在接到上级发布的法规文件之后,迅速组织力量,在学习兄弟县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及时出台有关法规的实施细则,确保新的法规在*9时间得到落实。在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认真开展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根据制度执行效果适时修订已经出台的规章制度,使新出台的制度更好地适应实际工作。近年来,该县结合财政体制管理改革实际,在对原有的管理办法和制度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及时补充出台了20多项财政管理制度和办法,内容涵盖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管理、非税收入征缴、乡财县管、会计集中核算、投资评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等11个方面,使财政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为依法理财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以普法教育为支撑点,致力提高依法理财本领。
  积极响应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组织的号召,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学习教育作为建设学习型组织的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结合每年一度的普法活动,大力开展财政法规和依法行政的学习教育。一是要精心组织。就《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专题学习,同时,该局还采用知识竞赛、闭卷测试、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创新普法教育形式,进一步提高财政法规的普法效果。二是搭建载体。以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建立了与国家、省、市财政部门的纵向联系网络,实现了上级财政法规的实时传送。我局规定,局机关各股室要以湖南财政网、财政部网站为学习平台,把这两个网站的地址放入电脑收藏夹中,坚持做到每天浏览,及时了解上级财政部门出台的新政策、新规定,了解全国各地财政部门在财政改革中的新做法、好经验,以便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加以创造性的吸收和应用。三是建立考核机制。为了加强普法教育学习,我局对学习内容、组织方式、时间以及检查考核办法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每个干部职工每年必须保证有48小时的学习时间并作好学习笔记,在终考核时将学习笔记作为重点内容予以检查,对学习时间和学习笔记不达标的给予考核扣分,并与年终待遇挂钩。通过持续不断地开展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财政干部依法理财的意识,管好用活财政资金,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三、以财政改革为关键点,致力创新依法理财思路。
  一是深化预算收支改革。①推行综合预算。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除少量的利息收入等零星杂项收入外,其他如固定资产处置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等均需按收入性质缴入财政国库或非税收入专户,再由县财政按规定比例拨付收入征缴单位,实现“收入一个袋子,支出一个口子”。在推行综合预算上,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中心和财政监督局的职能,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条腿走路”,促进各单位应收尽收、应缴尽缴。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认真落实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坚持高标准起步,高速度推进,从2012年启动国库集中支付以来,我局已将所有县直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实现了县直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覆盖。同时,我局还加大了实行直接支付的比例,目前直接支付的比例已达到95%以上。
  二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行部门预算,统一预算内外收支,细化预算编制内容,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所有这些都是推进依法理财的重要内容。该县作为一个地处边远地区的财政穷县,收支矛盾突出,在财政资金安排上做到依法理财、科学调度财政资金尤其重要。在具体编制方法上该局采取了以下措施:实现综合预算,统筹安排预算内外收支;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将专项支出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实行“两上两下”的编审程序,提高部门参与度,使预算具有可操作性;坚持依法编制预算,杜绝长官意志,切实改变预算安排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行为,提高财政预算的管理水平。
  三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循环渐进地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同时,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将政府采购工作向社会公示,使政府采购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下。稳步推进“采管分离”改革,于2012年设立了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政府采购中心,由采购监管办和采购中心分别承担管理和采购的职责,改变了过去政府采购中心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建立了一套“管采分离、责权明确、程序规范、全程监督”的政府采购管理新体系。
  四是深化绩效评价改革。扩大财政投资评审覆盖面,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规范财经秩序,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①强化财政评审的作用。建立了与发改委、规划设计等部门、局机关业务股室的联动协作机制,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工程全部纳入财政投资评审,认真落实建设项目“未评审,不批复,不规划,不拨款”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机制,实现“应评尽评”。②切实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从今年开始,该局将选择专项资金支出数额较大、与民生联系紧密的教育、卫生、林业等8个部门进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从明年起将所有财政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打捆申报,同步批复,引导部门和单位树立起“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同时还要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对绩效差的项目予以取消项目资金或核减额度,对绩效优异的项目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是深化财政监督改革。以《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齐头并进,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法治财政中的免疫功能。①强化预算管理。县财政局每年随机选择三个单位对其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预算的约束力。②强化票据管理。加强对财政票据领购单位资格年检及领票单位的核、销、存检查工作,对发现票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纠正。③强化“小金库”治理。与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配合,在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常态化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强化管理者的责任心和依法理财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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