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审计局关于在南宁市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南财监[2014]1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江南区区委、区政府决定从2014年8月中旬起至11月上旬,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本次专项治理范围为纳入城区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检查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范围为2013年以来至2014年6月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本次专项治理重点包括七个方面:预算收入管理情况、预算支出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财政票据管理情况、设立“小金库”情况。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8月份为自查自纠阶段,9月份为开展重点检查阶段,10月至11月上旬为整改完善阶段。目前该项工作正在严紧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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