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形资产摊销遵循“当月增加当月摊,当月减少当月停”原则。具体包括:
起始时间: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可供使用)的当月开始摊销。
例:A公司2025年3月15日购入专利并投入使用,则3月需计提摊销。
终止时间:处置(出售、报废)、终止确认或无法带来经济利益的当月,立即停止摊销。
例:B公司5月10日出售商标权,则5月不再计提摊销,即使月中处置。
理论依据:权责发生制要求费用与受益期匹配。资产减少后不再产生经济利益,故摊销同步终止。
初级会计考试提示:该规则与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不提,当月减少照提)截然不同,考生需对比记忆!
无形资产报废的账务处理
如果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企业应将其报废并予以转销,其账面价值转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差额】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