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含以下三类:
购买价款:即购销合同约定的设备或资产价格。
例:某食品厂购入自动化生产线,合同总价100万元。
相关税费:指不可抵扣的税费(如车辆购置税、进口关税),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计入成本。
例:进口设备缴纳关税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3万元可抵扣),则关税5万元计入成本,增值税13万元计入“应交税费”。
归属至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需满足两个条件:
发生于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如专为设备运输支付的物流费)。
例:为安装生产线支付吊装费2万元、工程师调试费3万元,均计入成本。
初级会计考试提示:若题目出现“可抵扣增值税”,需明确区分税费是否计入成本,这是高频命题点。
特殊采购情形成本处理
(1)一笔款项购入多项资产
若以单笔资金购入无单独标价的多项固定资产(如打包购买机床与叉车),需按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分配总成本,分别确认入账价值。
例:支付300万元购入机床(市价200万)和叉车(市价100万),则机床成本=300×(200/300)=200万元,叉车成本=100万元。
(2)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此类资产需先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成本(含安装费),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
例:医院购入CT机(含税价117万元),支付安装费8万元:
购入时:借:在建工程100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贷:银行存款117万
安装完成:借:固定资产108万;贷:在建工程108万
(3)分期付款(融资性质)
若付款期超1年且含融资利息,成本按购买价款的现值确认,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期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