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如注册资本2000万元,盈余公积累计1000万元),企业可停止提取。
提取基数为“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且不包含年初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的组成部分
根据最新《公司法》及会计准则,盈余公积分为以下两类(原“法定公益金”已取消):
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规则:强制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直至累计达注册资本50%。
案例:某公司2024年税后利润500万元,需提取50万元法定盈余公积;若此前已累计提取900万元(注册资本2000万元),则次年可停提。
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规则:由股东大会自行决定比例,无法律强制要求。
案例:某科技公司为研发新产品,股东大会决议从税后利润中额外提取8%作为“创新基金”。
盈余公积的四大核心用途
弥补亏损:企业的“急救包”
规则:亏损可通过三种途径弥补:
未来5年内税前利润弥补(如2025年亏损100万元,2026-2030年盈利可优先抵补);
5年后税后利润弥补;
直接以盈余公积补亏(需股东大会批准)。
案例:某餐饮企业2024年因疫情亏损200万元,经股东会决议,用盈余公积全额补亏,避免影响后续贷款信用。
转增资本:扩大规模的“助推器”
规则:转增后留存部分≥注册资本的25%。
案例:某制造业企业将500万元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注册资本从2000万元增至2500万元,提升市场信任度。
扩大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的“燃料”
规则:资金可用于采购设备、研发投入等,无需单独抽离资金池。
案例:某新能源公司用800万元盈余公积购置生产线,产能提升30%,次年利润增长25%。
分配股利:特殊条件下的“分红通道”
规则:需同时满足:
补亏后仍有结余;
股利率≤股票面值的6%;
分配后法定盈余公积≥注册资本25%。
案例:某上市公司2024年利润为0,但盈余公积结余1200万元(注册资本4000万元),经批准按每股0.3元派发股利(面值5元,股利率6%)。
企业常见误区与合规要点
未足额提取的风险
若未依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需补提并计入留存收益,且股东需退还违规分配的利润。
公益金的历史遗留问题
2006年后取消“法定公益金”,但已提取部分可继续用于职工福利,账务需转入“任意盈余公积”。
跨境企业特殊规则
中外合作企业以利润归还投资时,需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反映资本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