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大力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一旦上级或地方出台相关的新税收政策,都在*9时间传达给纳税人,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动态,使征纳双方都能取得工作的主动。
二是管理服务向服务管理转变。纳税人既是管理对象,又是服务对象。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和行业新风,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全方位、多层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三是应付服务向实效服务转变。凡纳税人提出税收相关工作求助时,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组织迅速,处理及时,直至问题解决。
四是例行服务向责任服务转变。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由*8受理纳税人咨询、投诉、举报的部门或个人,负责处理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其在此过程中提出的各类问题,杜绝部门之间、人员之间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现象的发生,增强纳税人对服务的满意度。
五是“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转变。地税部门通过网络调查、现场发放需求调查卡、向纳税人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主动了解纳税人的需求,开门纳谏,虚心整改,促进征纳和谐。
作者单位:曲阜地税王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