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地税局根据上级局工作安排,集中人力物力,坚持“四个强化”,多管齐下做好非正常户核查清理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征管基础,有效做到源头控管,防范涉税风险。截至目前,已清理注销了79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强化征管业务学习。组织全体同志反复学习讨论《税收征管法》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明确非正常户的认定对象仅指“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失踪户,将容易混淆的零申报户、空挂户、待清理户、破产企业等区别对待,及时清理,以便减少新的非正常户,严密界定“非正常户”,把好识别关。
强化日常巡查核查。制定巡查核查标准化工作要求,设置统一巡查核查工作底稿。要求片区管理员定期巡查纳税户,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等动态情况,并对巡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情况不正常的纳税人,督促其及时办理注销,从源头上减少非正常户的产生。
强化非正常户认定管理。整理申报工作中发现的非正常申报企业名单,通过第三方数据平台与工商、国税部门进行信息比对,确认该部分非正常申报纳税人的各部门状态,并明确认定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提出相应的非正常户清理方案。经认定为非正常户后,主管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强化非正常户后续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在认定后三个月内连续跟踪,不定期进行巡查核查,发现非正常户纳税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督促其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对无欠税、无未缴销发票且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进一步核实欠税、发票等事项,确实满足非正常户注销条件的,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作者单位:曲阜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