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清县地税局全面开展“以电控税”工作,要求干部职工提高认识,认真核查,积极做好应补税款的入库工作。
“以电控税”就是“以耗电控制产量,以产量控制销量、以销量控制申报”的税收征管模式。该局“以电控税”工作分为部署、开展落实、分析总结三个阶段。在开展落实阶段,该局各管理分局取得当地乡镇支持,由乡镇(区、办)牵头,会同当地国税、地税、供电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利用基础数据进行清查,确定辖区控税企业名单,按照控税企业名单由供电所提供实际用电量,并建立每个纳税人的以电定产台账,根据单位生产耗电度数,测算出每个耗用单位电量应实现的产值或生产的数量,确定定耗标准作为单位电价计税依据。 “以电控税”工作的开展,不但有效强化了税源监控,同时,促进了税务人员依法行政,降低了执法风险。
作者单位:永清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