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安次区地税局针对医疗机构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强、非营利性质认定门槛较低、财务账目管理混乱,容易出现税收征管漏洞等问题,采取税收政策宣传解读、严格税收减免审批流程、加强税源监控和管理等措施,有效规范了医疗行业的税收征管。今年以来,该区医疗机构入库税款275.4万元,同比增长75%.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收入部分,入库税款78.9万元。入库个人所得税款13.83万元。对辖区5家非营利医疗机构减免税款270.9万元,推动了全区医疗行业的发展。
一、开展多层次的政策解读培训,提高纳税遵从度
一是在群众中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个人所得税宣传月等有利时机,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宣传医疗机构各项税收政策。在区局外网开辟专栏进行详细解读,提高广大群众对医疗机构税收法规,特别是优惠政策的认知度。
二是对医疗机构管理者大力进行政策解读。针对医疗机构管理者税收法律知识欠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的问题,印制宣传资料,上门进行政策解读,促始他们转变观念,了解税法,提高依法纳税意识。
三是对医疗机构财务人员深入开展政策培训。针对多数医疗机构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通过举办专题政策宣讲会,对医疗机构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纳税人之家”网络平台,进行时时沟通和在线辅导,督促他们如实、准确的进行纳税申报。
二、完善机制和流程,维护税收公平
一是健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联系,掌握辖区医疗机构的基本状况、变动情况、经营性质。积极宣传医疗机构非营利性质的认定标准,提高他们的鉴别认定能力。加强与物价、药品管理等部门的沟通,掌握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为医疗机构类型认定奠定数据基础。
二是严格医疗机构非营利性质界定。当前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不到位,“营利”与“非营利”的登记和认定也较不规范,部分医疗机构偷税逃税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为此,该局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认定“营利”和“非营利”的7项标准,严格进行界定。同时将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医疗机构,经营成果归自己的,以及个人投资、个人合伙投资设立的医疗机构,统一划分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三是优化减免税审批流程。首先对申请减税医疗机构的基本证件资料,涉税资料,财务报表,收费标准,工资报表等进行初审。其次由管理分局进行实地核查,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和收入核算情况等各方面的检查,对符合优惠条件的医疗机构出具调查报告。最后由税政征管科进行复审、审批和备案。
三、加强税源监控和管理,堵塞征管漏洞
一是动态监控和纳税评估。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巡查,实时监控其收入和发票开具情况。对不符合免税情况的收入及时征缴税款。将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医疗机构纳税重点监控对象,通过到医药监督管理部门和医疗保险部门采集医药企业的发票开具信息及医保信息、药品监督信息和药品管理系统信息,按照测算出的指标进行组织分析评估,检查核实企业,全面监控。今年以来,共约谈医疗机构纳税人3户,评估补缴税款89.2万元。
二是严格发票管理,以票控税。要求辖区医疗机构停止使用以前领用的财政专用收据,统一领用机打发票。对有治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机打发票单独开具“药费”。加强发票管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发票,对开具方进行处罚。开展医疗行业发票专项检查,对医疗机构发票的开据使用进行排查核实,查处非法发票61份,查补税款16.90万元,滞纳金1.40万元,罚款1.28万元。
三是强化所得税管理。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对医生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收入进行动态监控。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针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分别核算难度较大,“成本”、“费用”无法准确分摊的问题,所得税征收方式认定为定率征收。开展所得税专项风险应对,重点检查承包、承租经营医疗机构,经营成果归承包人所有的所得,是否按照“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或个人合伙投资开设医院(诊所)取得的收入,是否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经评估有故意偷税行为的纳税人或拒不配合评估工作的纳税人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处。今年以来,共移交稽查4户纳税人,查补所得税6.2万元,加征滞纳金0.73万元,罚款0.9万元。规范了医疗机构所得税管理,净化纳税环境。
作者单位:廊坊安次区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