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局关于对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指标开展实质性审查的通知,我局依据《山东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并结合技术专家评审结果和财务专家评审提出的疑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了核查落实。
一是组织。我局根据市局要求,并结合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给出的评审意见,组织人员对企业财务指标进行了认真审核,实施了包括实地查看、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
二是审核。审核公司基本情况,包括相关财务及经济指标,研发人员的比例,知识产权,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所占相应的的比例是否达到标准进行审核。
三是提出意见。经我局初步审核,对符合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条件,同意通过审核。对受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影响, 经营上面临诸多不确定性,正计划进行业务整合,企业主动提出放弃此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申请的同意暂缓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
作者单位:曲阜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