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一项政府性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按照“取之于社会、用之于残疾人”的原则,主要用于残疾人在生产、生活、培训、助学、就业、文体、康复等方面的扶助项目。曲阜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紧紧围绕这一公益主题,把残保金征收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征收工作。截止目前累计征收118.28万元。
一、增强代收工作责任感。“金三”系统上线后,办税服务厅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问题,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残保金核定征收工作,把残保金征收与税收工作通盘部署、统筹安排,确保残保金按期足额征收到位。
二、加强残保金政策宣传。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广泛宣传《残疾人就业条例》,使广大单位明白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按规定缴纳残保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利用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明确征收标准及程序,申报时间;在办税服务大厅资料架上摆放了残保金手册,供纳税人阅读;在QQ群里群发消息,提醒企业按时交纳残保金,通过这些方式营造了依法缴纳残保金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残保金征收管理。残保金缴纳仍采用“残联核定、地税代征”的征收方式,办税服务厅及时与残联、分局(所)沟通联系,按日核对数额,比对没有入库的残保金,了解核定数量、金额,确保残保金及时征收入库。
作者单位:曲阜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