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新野县国税局成功征收“2013魅力新野大型巨星演唱会”非居民企业所得税33375元,这是新野首笔对境外演出团体征收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今年国庆节前夕,该局从媒体了解到“2013魅力新野大型巨星演唱会”将要举办,迅速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工作小组,兵分三路开展工作。
*9路人员前往文化市场主管部门,了解演出的审批信息,在掌握了演出承办的基本情况后,向县政府进行汇报,以争取政府的支持。
第二路人员与演唱会的主办方和承办方进行接洽、沟通,积极向企业宣传非居民税收政策,详细了解演出活动的经营结算模式,备份演出合同及相关实证资料,为下一步征收工作奠定了基础。
第三路人员及时向市局国际税收科汇报情况、请示相关政策依据,邀请市局相关领导亲临指导工作,经过反复研讨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征税方案。经多方努力,承办方河南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履行了扣缴义务。此次税款的成功征收,是继南阳市首笔“涉外演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扣缴入库后国际税收征管工作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同时也为新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
作者单位:新野县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