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正式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南丹县国税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提前筹划、提前准备,采取“四个先行”措施做好电信行业“营改增”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正面引导,税收宣传先行一步。广泛宣传电信业“营改增”的重要意义和政策精神,将营改增相关文件精神通过QQ群、短信、微信、国税通等渠道传达至试点纳税人,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增强宣传的影响力和针对性,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做好科学预测,摸底调查先行一步。积极与地税部门对接,做好管户数据交接,深入到南丹县辖区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进行摸底调查,收集电信业站(网)点分布、核算管理、营业税缴纳、发票使用等相关数据,综合分析相关指标,科学预测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后对全县国税收入带来的影响。
三是整理涉税需求,优化服务先行一步。采取发放意见表和需求表,征求试点纳税人的意见、建议,收集试点纳税人的纳税服务需求,收集整理试点纳税人服务需求,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门户网站咨询平台及时解答纳税人关心的问题。同时在办税服务厅设立“营改增”服务专窗和绿色通道,确保电信业“营改增”后纳税服务工作不掉链子。
四是做好统筹协调,政策辅导先行一步。为了确保征管衔接工作顺畅有序,切实抓好政策辅导培训,让电信业“营改增”过来后,帮助试点纳税人早日适应增值税征管模式,做好改征户税务(或税种)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税控开票系统发行及使用培训、发票发售、发票开具测试等重点工作,确保电信业纳税人6月1日正常开具发票,7月1日顺利申报。
作者单位:广西南丹县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