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以来,通辽市国税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强化“三个到位”,深入落实首问责任制。
责任到位。在明确首问责任人的同时,要求首问责任人对不能当场办理或答复的,应对纳税人的涉税事项和联系方式登记在《首问责任制受理登记表》,依法依规承诺限时办结或限时答复,负责跟踪办理情况,并于办结后及时向纳税人反馈,确保纳税人话有人听、事有回音。
服务到位。将首问责任制与一次性告知制度及导税服务、咨询辅导相结合,明确凡资料不齐全或者不完全符合法定条件者,应书面一次性告知其所办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同时,对资料齐全的纳税人资料进行预审和窗口指引等服务,遇到无法解决的难题时,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及时处理,确保纳税人惑有人解、事有人办。
奖惩到位。明确了首问责任人或有关承办人员违反首问责任制的4种情形,经查实,将视情节对相关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按照干部权限做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调离原工作岗位、调整职务等处理。同时,对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主动热情帮助纳税人解决问题的首问负责人和有关承办人员给予表扬,并通过纳税人意见征集、明察暗访、绩效考核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首问责任制落实到位。
作者单位:内蒙古通辽市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