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阜市地税局直属局针对股权转让行为隐蔽、价格核定复杂的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当前股权转让所得税征管中的难点和薄弱点,在加大宣传辅导力度的同时采取四项措施,强化股权转让所得税征管。
一强化部门配合,实行源头控管。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交换协作机制,定期获得股权变更信息,与股权转让税源控管台账进行对比,核实有无已做股权变更登记而未进行税源控管的现象。
二严格执行政策,实施分类管理。对虽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由纳税人提供被转让股权单位相关资料,对低价转让未增值的可不收所得税,对被转让股权单位财务混乱或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或无法提供有关资料的,如存在平价或低价转让行为,采取合理方法核定转让价格,堵塞征管漏洞。
三采取多种方式,核定转让价格。对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根据被转让股权单位账务核算情况、所得税征收方式,按照核查或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参照房管、土地部门确定的市场公允价值,参照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日上月月末企业未分配利润,参照金融机构同期存款利率合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四建立征管台账,强化动态管理。建立完善股权转让税源控管档案,对辖区内企业、自然人股东基础信息登记并建立台账,将转让价格、交易税费、转让方、受让方等登记入档,待下次该股权进行转让时,提取利用并进一步补充完善,实现股权转让的动态跟踪管理。
作者单位:曲阜市地税局直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