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庆阳市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庆阳市委市政府有关推动非公经济跨越发展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从服务和管理层面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宽松、良好的经营环境。把非公经济与国有经济放在同等位置对待,在执行税收政策上坚持做到一视同仁,在落实服务理念上坚持做到一律平等,在广大国税干部中牢固树立“你起步,我扶持,你发展,我服务,你发财,我收税”的执法服务理念,逐步建立起新型、和谐、共赢的征纳关系,为推动全市非公经济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截至7月份,为享受增值税起征点调高政策后不达起征点的23272户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7304.69万元。为29449户非公有制性质的纳税人免收发票工本费88.75万元,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91万元,为2546户月销售不超过2万元的非公所有制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499.07万元。共计减免各项税费7895.42万元。
作者单位:庆阳市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