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区域获3项税收优惠 股权激励个税可5年内分期缴纳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三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安徽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试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提高和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三项先行先试税收政策(财税〔2013〕13号、14号和15号),期限为3年(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这表明,国家支持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力度进一步增强。
5年内分期缴个税,一举激活“股权激励”
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多,上市公司多,科研管理人员密集。记者无论是在新华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走访,还是与企业界人士集中座谈时,都能听到这种真切的呼声:三项税收政策就是一场及时雨,对个人、对企业都很实在,希望国家能保持这些政策的连续性。
叶秀军是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部经理,在该公司2010年3月4日公布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中,叶秀军和其他110名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共同分享公司授出的518.7万股股票期权。
根据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规定,“试点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权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她表示,自己的期权如行权时就可以享受这个政策了,股权激励让企业的发展和个人受益紧密挂钩,对武汉光谷高新技术企业的许多搞技术和管理的同行来说,这个政策比较实在。“对我们来说是个好事。5年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缓解一次性缴税时的压力,让在一线做事的人对企业更有信心,企业业绩好,个人的股权收益就越高。”
据悉,国内股权激励计划一般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两类。根据国家政策,这些激励对象一旦行权将股票变现,就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5的红外热成像仪制造商,该公司副总经理王玉分析,此前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按照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税率*6达45%的个人所得税,而这时获得股权奖励的技术人员只是获得了一纸股权证明,尚无货币性收入。而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从创业开始手上的积蓄并不多,如果交不起,持股的高管们只能是大幅集中出售股票,筹集税款,这就让股权激励的长期效果大打折扣,在现实中,这也让很多企业不敢贸然提股权激励。
王玉透露,高德红外就曾经因为税额太高搁置股权激励,而新政允许5年“分期付款”,企业将考虑重新启动股权激励。5年内缴完税款,还可以让持股人不急于卖出股票,把手上预期的股票收益继续投入到企业的发展中,真正实现共赢。
记者在示范区企业间走访时发现,企业对国家此次出台的“股权激励所得税可5年内分期缴纳”的政策持欢迎态度,多数企业认为其政策引导的作用更加明显,尤其是“鼓励用股权激励等方式,吸引并稳定骨干技术人才在示范区扎根”。
企业界人士认为,这项政策没出台前,一些上市公司在实际操作股权激励改革时,一方面要达到证监会所要求的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等指标,同时股权激励方案在行权价格、行权条件和授予数量方面也受到宏观经济走势和股市大盘走势的影响,导致很多股权激励改革推进受阻。
武汉科锐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周仕武直言,公司在三四年前对高端技术人才就有股权激励的想法,并面向输配电基础元器件研发的技术骨干人才预留了7%的企业股权,计划在其工作3年后转让给个人来持股,但由于众多原因一直没有实施。新政策给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一个新思路,对股权激励也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股权激励的这项政策早点出台就好了,此前存在企业的技术人员还没拿到现金就要自掏腰包来缴个税的情况,相当于‘肉上割肉’”武汉新华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凌全良谈到这项新政时既兴奋又有点遗憾。
他坦言,新政策可以让持股的技术股东在5年内可灵活的展增股本,增加对企业的投入,从而帮助企业迎接新挑战,从根本上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从而对企业更有信心,“这个政策说实话是释放信号,鼓励企业稳步发展”。
武大吉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地理信息系统测绘业务的非上市公司,该公司董秘杨爽表示,2010年,公司在增资时也留出了一部分股权准备给技术骨干,从长期看股权激励是一种比较彻底的激励技术人才的方式,其实质是把员工和企业的未来结合起来,新政的实施也给了企业决策层一个新的参考。
长期从事税法研究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艾华认为,5年分期缴纳股权激励的个税,是直接涉及个人利益的一项政策,比如,一些给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就可以更加灵活的获取自己的收益,有助于从实质上推进股权激励改革。
税前扣除比例提高,员工更多享到“培训福利”
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依托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进行建设,而东湖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是我国首批高新区之一。这里也是我国第二大智力密集区,高校毕业生人数居全国*9位,聚集了各类高等院校42所、56个国家级科研院所、20多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56名两院院士。
该创新示范区还是2001年获批的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即“武汉·中国光谷”。这些得天独厚的科教资源除了为示范区提供科研成果外,还给示范区企业面向职工的各类培训提供了便捷。而走在自主创新前列的企业甚至已经把培训学习的触角伸向了外地高校。
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部经理叶秀军所在的部门是企业核心的运营部门之一,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13个年头的她深感知识更新及学习的紧迫性。2012年6月~11月期间,每到周五她就按公司的培训要求和两位同事赶往上海复旦大学进行生产运营总监课程的培训,并在周日晚赶回武汉。
她说,这种周末的集训对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来说非常解渴,尤其在视野和思维方面的锻炼及提升较快,自己闷头干有时候难免闭门造车,“据我所知,公司随后又派出了6个人去进行相关培训”。
而她不知道的是,她所培训产生的费用按照新政策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范围。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扣掉。目前,东湖示范区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比例,多达到2.5%,现在新政将其提升到8%。
凡谷电子财务经理范志辉同样是该企业开展财务管理培训课程的受益者之一,他表示,按照新政一家企业员工薪金总额如达到100万元,就可提取8万元专项用于职工教育,比过去的2.5万元增加了2倍多,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会大大减少,“我们会向企业董事会提出财务建议,适时加大培训的力度,这其实也是企业留住人才的方式之一”。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拥有6家企业,5000多名职工中,各类技术人员就多达3000多人。该公司副总经理周启国表示,企业每年还招收新员工100人左右,这些技术人员才是企业*5的财富,现代企业的竞争更多的是人才的竞争,现在很多大专院校的毕业生在应聘时大都会问到自己到企业后有什么样的职业发展空间及培训。
他表示,新政实际上鼓励和引导企业,尤其是技术人员居多的企业加大职工培训的力度和广度,初步测算,新的政策实施后,企业每年在职工教育经费上,比以往会少缴税300多万元,这都是对企业很直接的减税。
记者在该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企业的厂区走访时,一线车间、班组的技术人员表示目前的培训多是企业内部由技术骨干针对某一生产工艺进行内部培训或示范讲解,“师傅带徒弟”的传统工厂培训模式依然占多数,个人充电学习多数情况下主要靠自己完成。
武汉科锐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周仕武坦言,目前企业的职工培训还是以内部的技术培训为主,有时候从北京总部请技术骨干到武汉讲课,新政实施后,可以预期的是,企业技术骨干人才在行业内的交流学习式培训或依托大专院校的培训方式将会增多。
武汉新华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凌全良则透露,目前该企业2.5%的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已经够用,国家把这个比例提高到8%后,事实上是增加了企业的培训空间,也是引导企业在搞好知识储备,让企业不仅能用物质待遇留人,更能用发展空间来留人。
艾华表示,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提高给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带来的后期效应将更加明显,因为培训本身就是在对技术和管理人才素质提高的有效方法之一,人才成长给企业创造的价值会逐步显现。“这对那些真正注重员工个人成长、积极培育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作用更明显,企业的竞争说到底也是人才的竞争”。
加计扣除“扩围”,企业谋求“以智生财”
此次试行的三项财税政策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试点政策被企业界人士称之为最直接的减税政策。根据新规,“高新技术企业在发生下列费用支出(共8类):新产品设计费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资料翻译费;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费用;在职研发人员的‘五险一金’;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和租赁等费用;用于研发的软件、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模具、工艺装备开发费;新药研制临床试验费;研发成果的论证、鉴定费用等,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预计到2015年,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企业平均研发费用预计占企业销售收入的5%,2020年有望超8%,而目前发达国家的企业已超10%。
“我们公司有3000多人,其中研发人员196人,按照新政研发人员的‘五险一金’允许加计扣除后,一年下来可降低40万元企业所得税”凡谷电子财务经理范志辉透露,公司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已经达到6%,微波通信和移动通信等产品的研发周期较长,如果没有这项政策的支持,企业的发展必然是背上包袱。
据了解,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企业高管及技术骨干人员收入不低,但企业为其购买保险时比重并不高。一家企业的财务人员分析,此前面对保险很多人认为费用太高,能少买就少买,但现在纳入加计扣除范围后,企业给员工购买保险的积极性提高,对企业留住技术人才有好处。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刘莹表示,新政策很实在,此前公司研发中的样品、样机购置费较多,仅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研发设备仪器维护费这些加计扣除的内容一年就可以给公司节省350万元左右的现金,对公司开发激光和光电产品大有好处。
“研发加计扣除新政策对提高企业诚信度也有积极作用。”武汉新华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凌全良表示,高新技术企业在实际的生产中很多也要依托外部大型的战略研发机构,使其科研成果被企业转化,而不是让专利成果停留在纸上,这就涉及一个重要的环节“委托外部研发”。
而以往有的“委托外部研发”会出现凑票据等现象,比如企业给外部研发机构100万元,实际只花了80多万元,外部研发机构可能就去凑票据凑齐这100万元,这时候就出现财务风险。
“2012年,公司新技术和新产品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减免企业所得税41.7万元,这是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凌全良认为,新政扩宽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新政要求各类研发费用要提交真实材料,审批上也更加细化,很多内容也落实到位了,这对财务规范的企业是好事,会提高企业的诚信度。他的观点也引起企业财务业界人士的共鸣。武汉康普常青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会计查燕云表示,新政策是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专业化协作,实际研发中面临的一些委托方不愿意提供细节票据的现象有望得到缓解。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据初步测算,2012年,东湖示范区有481户高新技术企业直接从中受益,直接减税额超过5000万元。该负责人表示,虽然从短期看,三项先行先试财税政策的推广会降低企业税收负担,造成即期的财政减收,减少地方财力;但从长期看,三项先行先试财税政策可营造适宜创新创业和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提高员工素质,从而适应创新带来的挑战。
该管委会财政局企业科刘海庆表示,新政策已经给东湖示范区带来了“洼地效应”,目前不仅武汉市内的其他企业想来落户,沿海省市的一些企业也已经前来咨询招商引资的相关配套政策,新政策有助于更多的创新要素加快向示范区聚集。
刘海庆认为,东湖示范区在城建配套、个人收入和科技人才的子女教育尤其国际化教育等方面与中关村、上海张江等示范区相比还有差距,但东湖示范区是独立设置的开发区,面积达518平方公里,科教资源禀赋优良,光电子等技术既有特色也形成了产业,随着新政引导作用的放大,示范区的前景必将更加广阔。
艾华教授认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扩大对研发费用大的高新企业有直接的减轻税负作用,其意义更在于对企业的心理激励作用。没有技术创新,产品就没有竞争力,创新本身更是需要落实到研发上。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梁季表示,这三项政策从中关村扩大至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地区,旨在提高试点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未来财税支持创新的政策体系会逐步得到完善。
原标题:《光谷精英吃上税收优惠“小灶”》
本报记者陈志鹏陈佳赓徐卫兴朱彦彭建军通讯员李燎尹向阳刘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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