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调查发现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欠缴土地增值税,且数目惊人。报道称,2005年至2012年8年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
央视报道称,45家上市房企存在巨额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SOHO中国、富力、万科、招商地产、合生创展、金地集团等知名房企均榜上有名。其中,欠缴最多的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欠缴达83亿元。
企业受益,国家和民众受损,土地增值税缘何征缴不力?专家表示,这不仅容易让国家税款造成流失,而且容易出现一些税收违纪问题。
地产开发商拖欠土地增值税超3.8万亿
专家:足额征缴可降低地产商炒高地价房价可能性
据报道,长期关注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北京职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李劲松,此前根据国家统计局、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房地产相关数据,对没有征收到位的土地增值税做了精心的分析测算,结果发现,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这8年间全国房地产企业应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超过4.6万亿元,而实际上8年间国家征收到的土地增值税为0.8万亿元。
中国科学院社会发展与公务创新研究部部长康小明对此重新做了核算,结果没有出入。这就意味着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
康小明表示,“这件事,数额确实是太吓人了,如果能把房地产企业欠缴的应交未交的土地增值税,及时足额地征缴回来,那么,很多开发商的资金链,应该就扛不下去了。这将使得他们利用闲钱炒高地价,抬高房价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据专家介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目的,就是要加强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压缩房地产企业利润空间,抑制房价过快增长,抑制开发商炒买炒卖土地,投机获取暴利的行为,避免国有土地收益流失,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目前我国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对房地产企业售房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增值部分,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房地产毛利率只要达到34.63%以上都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而目前房地产通常的操作模式,土地增值税已被列入了土地开发成本,即房地产商应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早就包含在消费者的购房款中了。按照现行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超过85%,或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满3年等条件下,政府部门就应该按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征缴。
45家上市房企巨额土地增值税应交未交
导致应交土地增值税税额滚雪球般一年比一年多
然而对国内知名的45家上市房地产公司的企业年报进行分析后发现,这些公司无一例外都有巨额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同期,也几乎都有足够的用于缴税的货币资金。而且,不少房地产公司将应交的土地增值税长期未交,只是挂在账上,导致应交土地增值税税额滚雪球般一年比一年多。其中29家房地产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总额已经高达640亿元。
富力地产:非挂账多少就要立即交多少
SOHO中国拖欠土地增值税存银行年利息可达1.8亿元
据报道,央视记者对几家房地产公司调查发现,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有58.55亿元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富力地产的一位负责人给出的解释是,“没到交的条件,就是缴纳的条件,就是有一笔就交一笔。不是上面挂多少就要交多少”。
有意思的是,富力地产等公司生产年报中所列出的土地增值税不是现期业务,并不需要全部立即上缴。但是与此同时,这些地产公司将这部分土地增值税算成了公司已经支出的经营成本,即这些上市房地产公司向股民公布企业利润已经减掉了这部分没有足额上缴的土地增值税。这些地产上市公司为何采用这种计算方式,相关负责人却避而不答。
富力地产的这位负责人表示,“你说的这个问题比较难回答。”并强调这种做法不只是富力地产,有相当数量的房地产公司都采用这种处理方式,甚至是地产行业的通行做法。
相关专家则指出,地产公司这种说法站不住脚的。上市公司年报中,包括土地增值税在内的应交税金、应付税金都已经完成清算,应该及时向税务机关缴纳应该缴纳而未缴纳的实际纳税额。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应付税金就是应该交的税,如果没交就是欠税。
为什么会成为房地产企业的惯常做法?招商局地产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显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有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44亿元。该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目的之一是获取银行利息,是一个策略。
据测算,SOHO中国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有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64亿元,仅按60亿元来算,月获银行存款利息高达1500万元,一年仅此一项的利息收入就不少于1亿8千万元。
地方税务部门没掌握房企土地增税数据
专家:土地增值税是征管非常复杂的税种
富力地产上述负责人表示,挂账手法就是这样的,没有什么负面的实质性的影响。
央视报道指出,不过房地产企业这种做法却给国家税收造成了窟窿。房地产企业敢这样做,是没有感受到来自税务部门确实的压力。根据我国法律,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税,税务机关限期责令缴纳税款外,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企业面临数额巨大的罚款,负责人也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但实际情况却是,地产公司并未受到惩处。
为此,央视记者对管辖富力地产的广州地税局进行了解情况时,广州地税局回复称,这超出其管辖范围。此外,佛山顺德税务部门表示,没有掌握辖区内碧桂园土地增值税的数据。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土地增值税实际上是一个征管非常复杂的一个税种,对税务部门的征管能力要求非常高,如果你达不到的话,那么土地增值税就征不到位。
李劲松表示,有很多房地产公司注册在境外,假如说以后它把资产都转移了,公司名存实亡成了一个空壳公司,这种情况下不管他账面挂欠多少土地增值税,国家其实都无从征缴。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副司长杨遂周表示,核定一个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率,比如说核定10%、5%、6%等等,地方自由裁量权比较大,不仅使国家税款造成流失,而且还可能出现一些税收的违纪问题。中新
新闻延伸
房地产业界专业人士透露:其中原因很复杂
在今年5月,一位叫李劲松的律师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李劲松在总结了29家上市房企今年*9季度财务报告以后,提出质疑,说包括万科和SOHO中国在内的知名公司,大量拖欠应该上缴的土地增值税金,总金额至少高达640亿元。消息一出,立刻哗然,有媒体的热议,也有房企的反驳。
李劲松:说实话,我是看不惯有些房地产开发商得到便宜还卖乖,明明是他们没有依法履行他们的法律义务,因为这些土地增值税不是从他们自己私人口袋里拿的钱来缴税,而是在房子卖出去的时候,他已经从购房的消费者手里把钱收上来了,他们客观的是把消费者已经给了他们的这笔税金囤下来,要么是清债,要么是占用,实际上就是说对房价是有直接的影响的。
对于李劲松的指责,华远公司率先做出回应。华远公司品牌部总经理张念萍表示,从财务的角度来看,公司年报中的数据不会存在问题。李劲松的爆料属于一个非专业人士对房地产财务年度报告的错误解读,并把李劲松的爆料归结为个人炒作。对于华远公司的回应,李劲松再次进行反驳。
李劲松:不是我个人的炒作。*9绝对有这回事还是没有这回事,那不是谁口头说的,我说的这个数据就是他们公司已经公开年度报表里明确写的2012年12月31号止应交未交的土地增值税的税金余额,客观上是绝对有这回事的。第二点是关于误读,报表上这个概念是非常清楚,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我不仅仅是律师,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早就有的。所以从专业角度来说,他作为一个品牌营销部的经理跟我谈专业,我可以明确地说相差太远了。
记者采访多位房地产业界专家,对此事得到的共同解读是: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有一定条件的,中间遇到披露财报时间节点,出现应交未交情况也属正常。
不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业界专业人士透露的信息也值得玩味:“并不是说没有这个钱没去交,因为交税的环节在什么时间点,有一些具体规则,具体的我不知道了,肯定要留出来这笔钱。因为你不留出来,就变成企业的利润了,有了利润就可以给股东分红什么之类的,所以他要提前给股东预留,因为土地增值税算的那个时间应该是整个项目都完成了以后,有一个条件。还有的时候,是因为政府收税的时候,他认为今年的税收够了,想把一些税等到明年再去收,怕明年完不成任务,明年的时候也留一部分税源,到后年的时候。各种各样的原因,很复杂”。(东南快报)
任志强8大理由反驳央视报道
昨晚,在报道中被指“欠税”的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通过个人微博连发数条帖子做出回应,称土地增值税是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的税种,不存在逃税、避税和拖欠的可能。他还直指相关报道“愚蠢无知”。
以下是任志强针对央视的报道进行反驳的八大理(楼盘)由:
一、一家集团企业的合并报表是由全国各地的项目公司的情况汇总的,但税是在各项目所在地分别交纳的,总部所在地的税务局当然不了解各地的情况了。各地的税务部门只掌握项目所在地的情况。
二、土地增值税是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按项目进度和完成的条件进行最终结算的纳税方式。政府的预缴正是无偿提前占用企业流动资金的纳税方式。
三、企业在项目预缴土增税时就必须预提应交未交的土增税成本并列入公布的科目中说明这些应交而未交的税项,但在未达到税法规定的结算条件时,可以不交,并不违背税法。也非拖欠。
四、达到结算条件时,项目会重新进行结算,并根据实际结算调整预算情况。有的项目在结算时会提高实际上交的数额,有的则会因预算成本的增加而减少土增税的交纳数额,甚至有可能实际上应交数小于已经预缴的土增税!因此在税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为"多退少补"。尽管税务部门从来不退,让转冲其他税。"多退少补"说明,预算中计提的应交未交土增税科目中的数并非为结算时的实际交税数。
五、一个集团中单独结算的项目,分别在不同的税务局管辖下,每个项目的进度不同,必然有大量的项目未达到税法的结算时间,就必然汇总为一个巨大的应交未交数。但分散到各个项目也许只剩下的是结算的收尾数。
六、不排除项目公司合法利用税法中的规定拖延应结算的条件,如将预售的条件结点拖后,大项目分别领取预售证,等待现房或准现房时才开始销售等。但不违背税法就行。这只能说是预缴税后结算的制度结果。企业会高预提,以减少后期风险。如果尾盘处理或降价则必然减少结算时的实际交税额。
七、确实有的项目可能有已达结算条件而未结算的情况。每个税务部门都会在完不成税收增长任务时,深查或催税,开发企业是无法偷僻的。甚至有为完成税收任务要求企业超额预缴的。那就必然有在超额完成任务后要求缓结算的,税务机关适时调整实际收缴时间或与提前高预缴要求交换的。税务机关不是傻瓜!
八、开发商敢将应交未交土增税的数据公开,恰恰说明有其未及时上缴的合法、合理性。符合税法的结算规定。延期交税如无合法理由,其换来的利息收入是抵不了罚款的。只有合法才可能利用预缴与实际结算的时间差。尤其是上市公司,更不会为利息而损失股票价值。央视的无知也许给社会会造成更大伤害。
央视曝光45家房企欠缴土增税数据(截至2012年12月31日)
1、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83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73亿元
2、SOHO中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64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44亿元
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58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58亿元
4、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58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47亿元
5、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5.4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2.4亿元
6、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44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36亿元
7、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42亿港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40亿港元
8、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27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14亿元
9、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26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24亿元
10、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21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14亿元
11、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24亿港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14亿港元
13、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15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11亿元
14、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14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8.9亿元
15、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14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10亿元
16、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9.5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11亿元
17、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9.3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9.4亿元
18、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9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7.7亿元
19、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10亿港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4.8亿港元
20、上海证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10亿港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15亿港元
21、禹洲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9.1亿港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11亿港元
22、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15亿元
2011年
2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6.2亿元
2011年
2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49亿元
2011年底
25、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5.9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4.3亿元
26、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5.4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5.6亿元
27、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5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5亿元
28、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3.2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2.5亿元
29、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1.7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余额2.4亿元
30、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150亿港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126亿港元
31、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87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57亿元
32、龙湖地产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78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47亿元
33、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72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57亿元
34、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72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71亿元
35、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67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52亿元
36、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53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29亿元
37、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45亿港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38亿港元
38、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44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43亿元
39、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22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15亿元
40、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20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21亿元
41、深圳控股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19亿港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18亿港元
42、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18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16亿元
43、上置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16亿港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22亿港元
44、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15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7.7亿元
45、中国奥园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12亿元
2011年底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11亿元
业内专家网友评论:
@杨红旭(房产研究院副院长):土地增值税,相当于房地产业的资本利得税!如果严格按四级累计制征收,则很多房企利润将暴减!而且,由此波及两个问题:1、土地增值税同样适用于个人转售房产,09年之前同样没严格按累计制征,且09年开始对住宅停征!敢对个人开刀么?还有20%个人所得税。2、多少官员从征税环节谋利?敢深查么
@神农陈宇(神农投资总经理):听说网上热议房企欠缴土增税的话题,等看了相关报道,乐了。记得在招商地产当董秘的时候,土增税财务年年都预提了,怎么会欠缴呢。不会是把预提当成欠缴了吧?想做空地产换个由头好不好?
@李国政V(中国指数研究院[微博]华中研究总监):此税确实是先预征最后再据实结算!央视调查有不严谨之处!但也能反映出部分现实:大公司经常成立一堆马甲项目公司,一个楼盘卖完不结算,先把钱滚动到其它地方,由于不清盘,土地增值税什么的就拖着!反正地方政府还指望他们砸钱买地,也就睁眼闭眼!
@不会游泳的徐胖子(分析师):其实会计利润和税务本来就是两条线,再怎么严格征收,报表上也会有应缴税项,而且不仅仅是土地增值税,除非是准备关门走人。实际中,双方也都接受做一点儿平滑处理,税务部门希望每年的税收都能有增长,企业则会考虑现金流的平衡。
@尹香武(房地产业内)【草台班子的水准?】央视称万科/SOHO/招商/金地等45家上市房企拖欠3.8万亿土地增值税。可知与普通税种不同,此税是先预缴房价的1~1.5%,竣工后清缴,之间房企只需预提!此纳税义务分两次而非一次缴清,跨越楼盘从卖到竣工可达两年或以上。拿常识当毒丸,央视该整顿了哈!
@阿里斯顿2011:记者不专业正常,但他在哪找的所谓的砖家把他的无知佐证成所谓有价值的新闻!丢人啊…我一直觉得税务局的才是税务专家!
@阿Q呓语:这是任志强关于土增税的观点,虽然都是挑有利于开发商的说,但这才是有专业水平的观点,不是记者的无脑喷子。大炮要能控股央视,从地价,契税,规费,营业税,土增税,所得税一直喷到未来的房产税和遗产税,将会精彩得多。大家才会知道,制定游戏规则的人才是大赢家@信托圈儿
@搂实睡:预提的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成本科目中的税项,竟然变成违法拖欠。。。我大央视无敌了!想钱想疯了吧。。
@只为祯心Marti:要治任志强这种大牛,必须做好功课。。。问题人家读书那么猛,打马追都追不上。。。
@liyu4207:这事值得关注,是地产商神通广大可以拖税还是央视有计划地抹黑一个行业?
嘉善国税_晓李:土地增值税里猫腻多了。任大炮说的只是有利于自己的“事实”,而央视完全是外行兼扯谈。
@艾力克_帕尔哈提_Alec:你以为税务局的人就是吃白饭的?这么大的金额他们不知道?这些地产公司都是纳税所在地的重点税源,盯着紧着呢。不是拖欠不交,是税务局说啥时候交啥时候再去交。
@李四石:欠缴不是偷漏税,央视博眼球,拉仇恨而已。
@不不不不不不正经:因为进度原因,税务部门是允许企业应缴但是暂时可以不缴土地增值税,所以央视和任大炮的话都对都不对。
更多评论请关注税务规划官方微博>>>
附:土地增值税清算主要的中央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