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职能明确到位。按照“职能职责明确、管理体制规范、人员配备合理”的要求,清晰界定镇(街道)财政所预算管理、涉农资金兑付、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能职责,实行定岗位、定职责、定流程、定制度、定标准,规范人员管理,加强财政监督,夯实基层财政管理基础。二是建章立制到位。以区为单位,按照“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原则,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统一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促进基层财政财务工作各个环节无缝衔接和高效运转,确保了基层财政依法理财、精细理财。三是业务管理到位。围绕强化镇(街道)财政“收、支、管、用、效”各个环节的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规范业务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完善了对重点业务、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