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对年度内新纳入联网直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设立“优秀服务业企业奖”,每年评选30家财税贡献大、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表彰并奖励企业10万元。二是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根据省政府《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公用服务的范围、程序、资金安排和组织保障,并建立严格的监督评价机制。三是拓宽服务业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进行融资。通过奖励、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引导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发展。四是鼓励集约用地。对服务业企业单位用地面积财税贡献率高的,由同级财政给予奖励。五是强化人才支撑。鼓励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来我市创业发展,可由各级以企业成长性和经济贡献为依据,对其高层次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予以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