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清查准备阶段。在做好资产清查报表格设计、软件开发等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1月初组织召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部署会议,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单位自查阶段。1月上旬,各单位根据清查实施方案要求,对本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现有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进行实地盘点、清查、登记、核对;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损失等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三是审计抽查阶段。1月中旬至1月底,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查出的资产盘盈、盘亏、财产损失和资金挂账损失进行经济鉴证,并出具经济鉴证证明。2月上旬到中旬,财政部门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组织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抽查核实。
  四是清理规范阶段。针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各部门、单位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财政部门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制定和完善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监管等制度和办法,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前清后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