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精细化。按照乡镇财政体制内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对各乡镇办所属单位性质、经费来源方式、实有人数等基础信息进行仔细核查填报,确保基础信息科学合理。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要求来安排支出预算,统一乡镇公共预算的编制政策、编制要求和编制格式。从财力少、经济基础薄弱的实际出发,以民生政策落实和基本运转保障为重点,完善预算共编机制,全部细化到款级以下,并全面实行支出用款计划制度。
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化。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乡镇办事处“三公经费”增长,做到办公性行政经费零增长、“三公”经费下降10%以上,对公务接待和会议接待实行指标控制和集中管理,对超过指标的不予报账,增强预算约束力,强化财政支出规范化管理。从2013年9月1日该区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启动至12月31日,已完成支付总金额5301.8万元,其中:授权支付406笔,共计1297.7万元,直接支付653笔,共计4004.1万元。直接支付比例达到76%,实现了以“直接支会为主、授权支付为辅”的规范管理模式。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常态化。该区乡财局成立了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小组,印发《娄星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到各乡镇,各乡镇及相关业务股室设一名专项资金监督联络员,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摸底、汇总,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出台了《娄星区乡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制订了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制,信息公示制度等。对所有财政性资金进行清理,分类整理,分别建立资金监管台账,对每项资金的“收、拨、用”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推行信息通达机制,财政资金信息在相关业务股室、乡财局和财政所共享。
四是加强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该区对12个乡镇办事处的行政村、社区财务进行清理检查,针对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村级财政人员进行了财政政策、惠农政策、财会业务进行了培训。将141个行政村,56个居委会的账务全部由财政所代管,制定了统一的乡村、社区财政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长青、乐坪等办事处的社区财务管理先进经验进行推广。
五是保证惠农补贴发放高效化。该区把惠农资金的及时、安全发放,作为财政工作的“高压线”, 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充分利用财政信息化平台,实现补贴资金*9时间申报、*9时间审批,*9时间拨付,专款专用,不留缺口。2013年共计发放43项补助,共计5200万元。同时,由该区纪委、财政局、经管局等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深入各业务主管单位、乡镇办事处实地调查,对受益农户面谈走访,对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整改意见,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