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六个“着力”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上台阶:
  着力健全资金管理制度。2013年,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新田县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即:综合预算管理原则、专款专用原则、整合使用原则、国库集中支付原则、打卡发放原则和投资评审原则,确保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着力构建齐抓共管机制。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财政与涉农部门各自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职责,通过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绩效考评等方式,不断强化责任追究,做到项目建设有人管,资金风险有人担。
  着力规范管理操作程序。一是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要求,将财政涉农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或个人。二是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必须经过农户申报、入户登记、村两委核实、张榜公布、乡镇审核、财政核查、部门复核等程序后,财政部门才能委托代理银行打卡发放,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着力推进资金管理创新。一是大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在不改变财政涉农资金性质、用途的前提下,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投入、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二是积极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三是积极推进管理创新。首先,坚持专款专用原则,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按规定用于涉农项目。其次,坚持报账制原则,对财政涉农资金中明确规定实行报账制的项目,一律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
  着力完善乡镇财政职能。为实现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全覆盖,消除死角死面,各乡镇财政所建立健全了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台账,全程参与惠农补贴项目基础数据的摸底、核实、上报以及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监管,督促项目所在村、组对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张榜公示,使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公开透明。
  着力强化项目资金监督。一是强化涉农资金监管力度。县财政局会同纪检监察、审计和涉农资金主管部门,对财政涉农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跟踪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确保财政涉农资金安全运行。二是加大涉农项目评审力度。财政涉农项目的预结(决)算,必须经县财政部门评审和县审计部门审计,才能确定涉农项目造价,从而节约了涉农项目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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