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人饮项目部。为确实做好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新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起到了良好推动作用。
二是签订工作责任状。县为民办实事考核办与项目乡镇的行政责任人签订工作责任状。在此基础上,水利局局机关实行项目行政责任和技术责任制度,全县37处工程,分别由党组成员和技术骨干分片包干,分别实行行政负责和技术指导。县财政局根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对相关人员分别予以奖惩。
三是严格把好项目实施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精神执行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财政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全面监督指导项目的建设、施工、管理,并委托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理。
四是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建设资金统一由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监管,由项目办实行专款专用,并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报账手续上,实行“代办员”制,即从业务股室指定一名人员为报账“代办员”,相关人员来水利局报账,只找“代办员”,局里的各种手续,全由“代办员”代为办理,既加强了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管,又提高了办事效率,还方便了群众办事。
五是加强进度管理。进行详细的施工设计,制订分时段施工方案,采用工程进度横道图进行管理。局领导每月到重点项目单位现场办公一次,项目部对重点项目每周督查一次,有力推动了项目建设。
六是推行“阳光工程”。工程完工受益后,该局都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在《新化水利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规范。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事常与人违,事总在人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