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全村(居)级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如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资源台账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等。同时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预决算制度等,做到账簿安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
二是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具体概括为“五把关、四签字、二盖章”,即:村民代表议事会和党员代表议事会的审议关、村民理财小组监管关、支书主任的审核关、代理中心的审核关和区乡(镇)经管部门的审计关;业务承办人签字、村(居)主任签字、村(居)支书签字和代理中心主任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民主理财小组)盖审核专用章、代理中心盖村级财务审核专用章;村(居)财务、村(居)资金统一由代理中心代管;每季度或半年向村民公开村(居)集体的财务活动情况。
三是加强资产资源管理。对现有的资产资源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建立资产资源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完善资产资源监管办法,确保集体资产资源的安全和完整。
四是理顺财务管理体制。按照民主、自愿的原则,在保障村(居)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托农村经济发展与经营管理办公室,建立村(居)会计委托代理记账中心(办公室),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统一设置账簿、统一代管各村(居)财务专用章、统一使用票据、统一开设监管账户、统一档案管理,有效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村腐败现象。
五是加大财务公开力度。将村(居)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对村民关注的重点或强烈要求公开的财务活动要专项公开,重点解释。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每季度或半年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六是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成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必须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应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农村财会知识,一般由3人组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依法依规村,村(居)级重点决策、村(居)务公开、集体“三资”管理、干部廉洁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有专门的议事规则,定期召开例会,充分履行职责。
七是推行村级财务审计。建立和落实村(居)财务审计制度,对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开发管理、集体债权债务实行定期审计(年度审计)、专项审计(重大事项一事一审计)和针对性审计(突出问题重点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努力做到“及时准确,真实有效,公开透明”。审计结果按规定要求予以公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八是建立完善财务档案。要按要求及时整理好会计档案,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归档保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乡镇,村(居)会计档案原则上由乡镇经营管理办公室或财政所统一保管,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智慧,比知识的内涵丰富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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