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桃源县对接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在住房、教育、户籍改革、医疗保障上提出了新的要求,不断向城区居民释放改革红利,激活城镇发展潜力,增强县域综合竞争力。
  一是加大住房保障。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力度,鼓励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鼓励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最低标准(单位和个人各缴纳50元)为员工缴存;减轻困难职工还款压力,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实行50%——100%的贷款贴息。以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为重点,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2014年完成768套、启动2777套棚户区改造,新建504套廉租房,新建2943套、改建552套公租房;加强公租房申请条件宣传,租金不超过当年市场平均租金的70%。实行城市住房租赁财政补贴制度,对平均年收入低于6720元、平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且符合其他补贴条件的城镇户籍居民给予补贴。
  二是满足学位需求。按照城市功能分区,调整教育布局,科学制定城区学位扩容近、远景规划,力争3年内县城区学位达4万人左右,占全县学生总数的50%。通过争资争项、财政配套、教育费附加投入、民资引办以及融资贷款等方式,筹措学位扩容建设资金2个亿,支持城区学校提质发展。2014年起,启动教仁九年一贯制学校、渔夫小学、郊区小学等学校的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满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需求;扩大中小学名校效应,打造一中、职中、文昌、漳江等教育品牌,增强学位吸引力;鼓励发展创才科技学校、莲花学校等一批民办学校,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吸附作用;坚持按国家有关规定建好小区幼儿园、乡镇幼儿园,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系;对接城市规划,预留教育用地,逐步建立覆盖“四区”的学校布局体系。
  三是推进户籍改革。依法依规放宽城镇户口准入条件,实行以合法固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的户口迁移制度。在县城有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有固定工作和生活来源的进城人员,可凭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申请落户;有固定经营场所、用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可凭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手续申请落户。凡进入县城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人员,在社保、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均可享受与县城居民同等待遇;农村户口变更为城镇户口后,依法保护变更人在农村原属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傻子自以为聪明,但聪明人知道他自己是个傻子。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